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1-16 11:29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96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审查和签发,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在泰宁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人大、政协提案回复3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其他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度本局未收到涉及住建、交通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及时公开财务年度预决算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房地产预售许可、交通安全等住建、交通领域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审核,重点清查错字、敏感信息、无效链接、隐私保障等问题,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泰宁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作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局办公室干部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各股室站所配合,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高效有质量的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布信息时各股室站所内容校核上还存在标点符号、错别字、多字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文稿的校核,对照以往的错误清单自查,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加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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