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 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old.fjtn.gov.cn:8082/)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状元街14号,邮编:354400;电话:783296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保障性住房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群众关心事项,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细化职责分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泰建〔2018〕55号)、《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建〔2018〕64号)以及《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对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为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在局办,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局属各股室(站所)配合局办开展工作。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所有政务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电视、微信等其它渠道主要公开我局重大事项或重大项目建设施工。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涉及我局重大政策、制度类信息6条。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公开除涉密事项外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8年,共梳理出权责清单事项329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20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30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前置审批事项目录30项,收费目录清单6项),均已通过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意见建议的提案办理,积极跟进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共计33件。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在县政府门户网财政资金公开专栏公开我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情况,我局 按要求上网发布了本单位2017年决算情况和2018年预算情况,共5条。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建〔2018〕64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股室(站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泰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46号)文件精神,以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为目标,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工作。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9)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我局已成立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舆情事件,制订了网络安全处置应急预案、值守工作制度、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健全部门联动、宣传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了我局舆情处置工作的方法和责任,提高了舆情处置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有效提高网络舆情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
(10)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2018年我局未发生突发舆情事件。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4.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加强网上办事事项梳理工作。依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县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和其它行政事项,要求做到权责清单相关行政事项与网上办事大厅一一对应。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广闽政通APP。我县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36项,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28项,一趟不用跑事项8项。三是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目前,我局电子证照库内有证照63本,涉及全局5个部门,8种证照。
(1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各股室(站所)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梳理办事事项,逐步实现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13)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我局安排专人负责12345平台与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要求所有环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2018年我局共收到转办的投诉问题74条,全部及时回复。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营造公平、公开、便捷的市场环境。2018年我局共调整了4项行政许可项目,第一时间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同步至省网办事大厅,做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预约、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目前,正在进行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梳理完善工作,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证照,电子证照库内已有证照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我局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17)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对我局的微信公众号,按照“谁开设、谁使用、谁管理”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做到及时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7.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8)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本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19)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核”制度,加强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条;住房保障类信息5条;预决算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人大政协提案回复33条;网站公开8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9.4%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7% ;行政许可类信息11条,占12.9% ;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条,占1.1%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占4.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占20%。预决算信息5条,占5.8% ,人大政协提案回复33条,占38.8%。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本局微信公众号、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运用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政策、建筑业政策等政府交办、群众期待便民利民服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我局已成立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舆情事件,制订了网络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我局舆情处置工作的方法和责任,提高了舆情处置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有效提高网络舆情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和电话等渠道回应各类社会关切问题70余次。
2018年度未收到涉及住建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局将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举措,提高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日常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栏目齐全、更新及时、规范可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 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5 |
34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5 |
34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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