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0100-2014-00020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建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5-03-27 16:4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政办函(2014)130号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局办7832962。
一、概述
县住建局是主管全县城市建设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着全县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同时也肩负着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意义。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配备工作人员,丰富公开形式,落实配套设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深入学习。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学习熟悉信息公开内容,使本局信息发布员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县住建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设立办事机构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三)扎实推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标准,对局属各股室、单位整理收集的信息全面核查分类,并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发布。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更新增加内容,增强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主动公开共23条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共151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公开了本部门和局属单位有关工作职能、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的公开情况;二是公开了年度计划规划、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公示公告、承诺事项、监督举报途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投诉途径等信息内容。三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的公开情况,许可项目注明了工作流程图和办理时限。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均上报县政府门户网站,并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的数量:2014年度为3条、历年累计数量6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全部公开答复。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暂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历年累计数量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等:2014年度无、历年累计数量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方式略显单一,内容也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继续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泰宁县住建局
2015年3月27日



计量单位 2014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 1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 1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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