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1-18 08:3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文件要求,总结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宁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598-783225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主要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专项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部署推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局务会,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督促。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2.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核发公文时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并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经责任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稿,局领导审定后,再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3.加强监督保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既提升公开数量,又提升质量,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定期对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时行检查,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谨性,强化干部责任意识。

  (四)主动公开任务落实情况

  1.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公开”栏目下及时公示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主动公开在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

  2.积极发挥办事公开效用,把信息公开与机关党建、作风整治以及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公开信息的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

  3.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原则,落实解读主体责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社会热点,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设置咨询台,面对面解答群众问题。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展情况

  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逐项梳理细化,对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救灾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范;依照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方便群众网上查阅及申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54

 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2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创新性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不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把各项制度机制落到实处。二是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布应急管理方面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工作重点,积极发布工作动态,同时注重做好涉密和非涉密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防止信息泄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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