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宁县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old.fjtn.gov.cn:808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邮箱的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泰宁县县政府北一楼安监局办公室;
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2254(兼传真);
电子邮箱:tnaj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6〕33号)、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管理,依托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进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主动公开信息8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报刊、电视等。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落实。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并开展乡(镇)部门“一把手”安全生产述职履职点评工作,推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齐心协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根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的开展。 根据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严谨、讲究时效,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各科室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覆盖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
(三)丰富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和事故预警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使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2016年共梳理细化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96项,行政强制事项5项,行政监督管理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四)严格审查管理。我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确保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五)推进企业安全达标提升。继续强化标准化建设的协调、考核、督导,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截止目前,全县30个重点行业领域已有25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创建验收,达标率100%。
(六)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围绕“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我县继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非法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断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道路交通方面: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三年提升工程”,从人、车、路三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989起,其中醉驾26起,酒驾193起,营运超员13起。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开展节前和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加强加油站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危险化学品及加油站事故,组织检查71次,发现一般隐患33条,下发整改指令责令书5份,已全部完成整改。非煤矿山方面:严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关,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检查,发现一般隐患37处,已全部整改到位。职业卫生方面:对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摸底登记,摸清辖区内“四类”粉尘企业13家,并确定泰宁县三晶光电有限公司为示范达标企业。协助和指导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督促14家企业完成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烟花爆竹方面:做好一年过渡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开展“两关闭”、“三严禁”等条例的宣传,并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做好标准化提升工作,发现并整改隐患14条,下发整改指令责令书1份。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方面:采取企业自查、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7条。旅游安全方面: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检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夏季消防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电梯安全方面:对全县27家电梯使用单位和9家维保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指导企业、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场,完成电梯注册登记18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报刊、电视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2.5%;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2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62.5%。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6年,无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6年,无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三是由于我局人员少,平时业务量大,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后台管理中,页面设计布局等专业知识的缺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监督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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