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5-01-20 08:41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0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通过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总数296条,内容包括文旅政策法规、文体活动及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安全生产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办理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系统规范、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要求,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辟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通过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更为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网络互动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号、e三明、12345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96条,妥善处理12345”“e三明随手拍”等服务平台上反映的文体旅影媒等相关民生事项138件。积极“听”民声,解民忧,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监督保障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建立审查机制,确保消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仍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创新举措。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避免敷衍了事、走过场、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实效;二是积极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利民、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以充实的内容丰富的形式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以此推动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1月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