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写泰宁县卫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宁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jtn.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泰宁县卫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832134,电子邮箱:tnws213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宁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通过加强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公开平台服务功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条例制度执行等方面扎实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用权公开
1.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梳理本单位2020年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印发了《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卫〔2020〕2号)等文件,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政务信息管理方面。保证本部门文件公开质量,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则,加大卫生健康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主动公开了《解读〈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加强公开平台服务功能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在线上对我局的办事服务事项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服务事项分类合理,权责清单一一对应。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0年,共办理审批业务584个。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医疗服务收费、健康产业、疾病预防服务、从业人员服务、饮用水卫生监测、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健康扶贫等相关信息。2020年度,重点公开了《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三明市医保局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健康扶贫工作相关文件。
2.财政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我局下属各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等信息。
3.实时重点信息公开。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同时,作为主管部门,也督促县卫健系统各单位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健康提示》《致湖北(武汉)返乡来泰人员一封信》《泰宁县卫健系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防控相关信息。
(五)加强公开条例制度执行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2020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共72条,公开内容涉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医疗服务收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部门动态等多方面的工作,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我局积极参与泰宁县《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意见征求稿)》的编制与修订工作,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对应我局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等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内容、依据和时限,对于行政处罚类事项除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受理和立案信息外,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大力推进我县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 |
0 |
5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6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9 |
-8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852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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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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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丰富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大。为此,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弱项短板,找准突破口。不断开发和搭建新的宣传载体和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兴媒体,努力在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扩大信息的知晓度方面下功关。强化专业人员培养,选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学习,练好本领,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辨别是非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发布时效,提高公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的掌握,提高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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