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统计局 时间:2020-01-21 11:11

  2019年,泰宁县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泰宁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联系人:张昌飞,电话:7839619,电子邮箱:tngongye@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泰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数据信息需求,促进统计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促进统计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促进统计服务社会水平更加优质。

  1.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调整泰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统计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认真编制好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唯一平台,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统计月度信息、统计分析、重要统计活动、重大统计政策信息。

  2.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兼职1人。

  3.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其他政务公开平台,主要平台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公开。

  4.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2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130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策理论学习不足。

  2.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3.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3.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做好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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