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16 15:10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4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网站公开20条,占100%,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10%,其他类信息16条,占6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举措,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从日常更新、内容审查等方面强化“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管理,熟悉平台流程功能,对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承“以监督促规范”的工作理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充分,信息存在不主动、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需加强审核,偶尔发生错字、漏字及用词不准确的情况。三是公开信息存在局限性,公开的信息主要以日常工作内容为主,缺少市场监管方面的科普性信息。

针对上诉问题,我局将逐一认真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感。二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实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三是继续加大公开力,扩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公开关于市场监管方面知识的科普性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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