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807-03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 泰市监〔202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制度
完善了《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网站公开28条,占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42.8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3.5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57%,行政许可类信息8条,占28.5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14.29%,其他类信息2条,占7.14%。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20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审批方式,推动政务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用好技术手段,打造统一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系统,促进信息共享,真正做到一站受理、一网通办;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断简化登记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印制《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20年,全流程网上办理名称核准800件,“最多跑一趟”事项30075件,公共服务事项1303件。
2020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28881户,其中企业514户,个体工商户28367户;全县市场主体总量37733户,其中企业2870户,个体工商户34863户,分别同比增长326.27%,21.82%,436.68%.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88件,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上,公示率为100%。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各联合抽查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2020年,共抽查121家企业、83家个体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结果,公示率为100%。
4.市场主体年报公示。2019年度,我局内资企业年报率95.6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88%,个体年报率97.60%。对未及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标注并列入异常名录,严格实行准出管理。
5.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监督抽检信息公开情况。公开监督抽检信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7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83 批次,普通食品抽检任务87批次。2020年,已抽样送检各类食品样品170批次,其中流通领域食品56批次、食用农产品83批次、本县加工食品7批次、餐饮食品24批次,目前未出报告0批次,已出报告170批次, 6批次不合格。
(2)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公开《食品经营许可证》596件,《食品生产许可证》4件,《小作坊行政许可》5件,《药品经营许可证》24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8件。
6.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
(1)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办结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主办1件、协办7件,满意率100%,均按时办理结束,并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办理结果。
(2)加大消费者维权保护工作。2020年,“12315”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452件,其中投诉203件,举报2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51万元。
(3)信访办理工作。2020年,办理信访件1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90件,办结率100%。
(4)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的预决算公开相关内容。
7.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县政府网站、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抽检信息和食品消费警示信息等220多条次。通过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微博、抖音、LED、宣传小册子等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意识。
(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我局要求相关科室对照任务,主动担责,扎实推进,按照步骤节点推进相关工作,由局办公室主动沟通各相关股室,做好流程对接工作,保障信息及时性, 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63 |
750 |
221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0 |
0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821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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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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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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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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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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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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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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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发布渠道还不够广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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