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807-3000-2016-0000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1-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宁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地址:泰宁县金湖西路湖缘小区,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2423)。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6〕33号)文件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不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着力抓好服务升级、管理创新、体制转型和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和落实各项工作。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领导及其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非许可及执法类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依申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2016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清单829项(其中责任事项817项,多部门监管事项12项);公开权力清单617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517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监督检查42项,其他15项)。
2.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5年决算说明、2016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度工商、药监、质监三局决算总收入1070.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4.84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1649.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31万元,项目支出201.6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7.25万元。
2016年,我局收入预算为686.6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41.87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万元。
3.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2016年期间,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类涉食涉药单位5000余家次,抽检各类食品及原料351批次,抽检药品45批次,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30件,案件罚没42万元。
4.落实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4件,其中投诉件,已办结74件,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万元。受理举报10件,经查实立案处理3件,罚没款入库3.216万元。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十分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
(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三个转变”: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由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二是努力做到“三个更加”: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力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强化对内公开。坚持对本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奖惩等事项,按要求通过内部公示、会议通报等形式予以公示。
2.突出对外公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对重点涉及群众利益、公众反应强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3.发挥网络作用。通过“泰宁县政府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抽查等信息5条,其它工作信息10条,年度报告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我局还对涉及我局行政职能、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指南等内容及时充实完善。
4. 扩展公开途径。充分运用行政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栏、与县政府网站的有效链接和县档案馆文件公开等途径,发布相关政务公开信息,为群众查询提供便利,有效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务公开指定任务完成情况
1.开展企业信息归集工作。
为确保今年基本实现我县涉企信用信息向“全省一张网”归集、公示、共享、利用,积极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信息归集工作。我县企业信息归集成员单位中,启用省级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或市级主管部门业务联网导入的有9家,启用“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的14家。目前,涉及产生企业信用信息的各成员单位均已将2015年1月1日以来所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不同的平台导入。到目前为止,通过应急归集报送系统录入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共71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7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抽查信息188条。
2.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工作。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广告、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对新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3.做好监管执法和抽检抽验信息公开。通过省工商局政务内网“1+N”案管系统、县“两法衔接平台”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对监管执法、案件罚没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我局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食品药品抽检抽验工作,并将抽检结果通过超市卖场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方便广大消费者查阅,并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发布了我局今年办结的典型案件信息和网络食品消费安全提示消费预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一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组织机构0条;规范性文件0条,规划计划0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0条;工作动态16条,其它主动公开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16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等15次,重点回应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内容;其他方式回应10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结果方便广大消费者查阅,并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并发布了我局今年办结的典型案件信息和网络食品消费安全提示消费预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历年累计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创新力度还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主动公开意识还应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需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四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请见附件。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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