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1-16 17:28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人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94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宁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我县人社相关政府信息,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职能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依托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围绕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心工作以及本单位工作动态、公告通告等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科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县人社局主要采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美篇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开。

(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县人社局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具体协调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坚持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和便捷化。我局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和百姓关注关切,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官网、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让百姓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县人社局细化年度工作方案。一是聚焦重点群体,帮扶指导“保就业”。截至目前,开发公益性岗位69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46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45.7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9.05万元。拨付补贴资金233万元。二是鼓励创业创新,就业扶持“助就业”。评选出10个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发放资助金23.5万元;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笔,发放金额5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63人;扶持自主创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6笔,补助金额8万元;鼓励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招用人员,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11人,发放补助金7.55万元。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二是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人社局在政务公开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个别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问题,已通过定期督促提醒等方式加以改进。针对以上问题,县人社局将重点抓好以下改进工作:我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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