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林业局 时间:2023-01-16 16:29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401

一、总体情况

2022,泰宁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推进中心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坚持林业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依法治林、安全防火、林业产业、林长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6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经统计,我局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有:政策、规范性文件4条,占6.2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56%;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占4.69%;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占3.13%;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条,占12.5%;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类信息1条,占1.56%;其他类信息45条,占70.31%。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对发布的信息,从标点、语句到标题、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标点使用准确、信息发布规范。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各个公开栏目和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泰宁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明确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对接联络、工作落实等事宜,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定期汇总反馈群众意见诉求,力求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逐步优化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积极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精心搜集、筛选内容,全年报送政务信息64。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明确相关股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规范化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督促各股室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和深度,将政务公开内容与当前林业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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