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旅游管委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13-01-09 17:56

2012年,泰宁旅游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依法公开我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编写《旅游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旅游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评奖罚等各项制度,细化了政府信息产生、审核、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批办、答复等各环节要求。且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和要求等方面作详尽规定,并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强化学习培训。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文件,学习信息公开技能知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三)注重组织宣传。参照《泰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泰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为《条例》在局机关和我市旅游行业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我委对不涉及机密的公文均实行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泰宁旅游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6条。

(一)公开的信息数量及类别

2012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在泰宁县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为零。

(二)受理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主要是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泰宁旅游管委会公开的信息均为免费公开,不涉及任何收费事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泰宁旅游管委会暂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关于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的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来看,我委在信息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和制度完善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特别是要加大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标准等贯彻落实信息的公开。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网上公开信息范围、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时更新、定期维护,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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