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3-01-16 09:12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杉城镇赵山巷1号,联系电话:0598-78384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置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信息的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38条,其他类信息5条,有效提高了广大教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认知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教育领域意识形态监管,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上网信息无不当信息。围绕重点领域,凡涉及教育重要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做到准确及时公开。坚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办理流程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招生”。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教师招聘,招聘前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确保每一位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招聘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招聘工作面试等环节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示公告专栏公开考生的成绩或最终录取情况,确保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有关教育的信息。指定专人负责“12345”三明市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咨询等服务,本年度共处理167条网上信访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专人专岗负责公开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方面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设好“泰宁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共享的有力补充;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泰宁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