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1-01-19 08: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泰宁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6部分 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宁县教育局(电话:0598-78384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宁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促进信息公开与教育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公开质量水平,取得了较显著成效。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泰宁县教育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67条政府信息(不含预、决算17条),本年度已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规章制度、行政许可、财务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教师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率达100%,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规定及时公开县教育局本级及乡镇学校部门预算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确保财政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信息公开主要做法成效

1.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并列入分工对外公布,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同时,针对股室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到加强指导。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网上公开工作。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除及时公开全县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划片招生信息,城区学校接收插班生等信息外,还将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等方案对外公开,以增进公众对教育政策的了解和理解。

3.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股室(站)的职责和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程序规范,认真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工作,及时将实施总校制、2020年校园校舍建设项目计划、初中培优补差辅导费发放办法、校外培训机构第二批“白名单”以及泰宁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等信息公开,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在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方面有了较明显的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

4.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于11月上旬,对《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委发〔2019〕9号)文件中第四大项第十二条“返聘紧缺学科退休教师。”规定作出了解读。安排专人负责“12345”三明市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咨询等服务,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在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及时办理三明市便民服务平台的“12345”中群众的诉求件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同时,认真做好现场接待和电话咨询等工作,本年度年共处理58网上诉求事项,现场接待600多、电话咨询50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5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68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继续督促各股室及时梳理网站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有变更的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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