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01-22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发布《泰宁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46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提升,达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切实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类别2023年,我局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安政务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告公示类9条,占比23.7%;机构职能、人事类26条,占比68.4%;业务公文类1条,占比2.6%;预算、决算类2条,占比5.3%。

2.权责清单的调整与公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挂网公示我局保留权责清单为573项,其中行政许可52项、公共服务27项、行政处罚359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检查42项、其他事项24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把好上网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分类,定期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删除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泰宁政府门户网站、“泰宁警方”微信公众号、新闻报刊等现有平台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在泰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安政务信息38条,在“泰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微文361条,在中央、省、市各类媒体见稿18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抽调法制部门及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压实各部门警种主体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向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很多居民不知道如何获取政府信息。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加强内部规范指导和监督,有效提升负责人员责任感和能力,确保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同时重点推进社会发展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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