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3-01-19 09:37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4639)。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类别2022年,我局共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安政务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告公示类2条,占比8.3%;机构职能、人事类17条,占比70.8%;业务公文类4条,占比16.6%;预算、决算类1条,占比4.2%

2.权责清单的调整与公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挂网公示我局保留权责清单由2021年底的574项调整为573项,其中行政许可52项、公共服务27项、行政处罚359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检查42项、其他事项24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泰宁警方”“交警微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成影响力大、公信力强的政务新媒体。2022年,“泰宁警方”发布微文124条,“交警微发布”发布101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渠道较为传统,形式较为单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警种部门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及时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开信息呈现形式,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介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公开信息提升信息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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