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1-06 16:27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邓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78321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落实,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认真做好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与每月逢5日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县城区“价比三家”等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地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能够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齐全和准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便捷从我局获得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除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主要公开信息外,还通过微信、公告栏等其它渠道向社会发布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了信息公开文本格式,统一了公开标准,根据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将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社会评议等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业务股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各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二是着重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立足发改职能,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信息,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稳定的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三是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四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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