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7832151;联系邮箱:tn2151@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细化职责分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泰宁县委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工作考评的意见》(泰委〔2018〕19号)精神,对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45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46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2.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调整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重新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股室和专职网管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调抓,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不断研究解决文件、信息、资料公开过程中碰到的一些涉密、安全等问题。在各责任股室初审的基础上,指定由局分管领导或者办公室主任严格把关,专职网管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齐全和准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便捷从我局获得政务信息。
本年度我部门共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全部为兼职。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政务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公开。电视、微信等其它渠道主要公开我县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约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10%。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2018年我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政策解读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等相关事宜,有力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开展,2018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3篇。
(2)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为推进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7〕56号),“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本年度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41条。
(3)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等文件中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逐步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2.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4)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我局根据县编办落实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我局依照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清理了我县网上审批大厅的服务事项和审批事项,初步梳理了我局电子证照目录清单。
(5)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落实上级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新立的权力事项予以增列,法律法规修订的权力事项予以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开。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本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县重大项目、项目核准批复等相关信息40余条。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审批、审核状态等相关信息内容。
(7)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主要采取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清理,上网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8)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我局已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和完善了我局“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等内容。
(9)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财政预决算栏目中按要求公开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2018年度财政预算。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0)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新发布的权责清单清理本单位的网上审批事项。目前,2018年,我局共办理审批业务57个,其中:企业备案27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0个。
(11)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梳理办事事项,逐步实现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4.提升实体政务窗口服务能力
(12)完善窗口工作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行政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并对拟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营造公平、公开、便捷的市场环境,制订相关制度,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1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目前,正在进行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梳理完善工作,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证照。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6)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我局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公布的同时,将我局的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在网络上,提高政策和热点事件的群众知晓率。
(17)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我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场馆的管理,要求各股室的主动公开信息必需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和文本各1份。2018年“两馆”均收到我局政府信息36份。
(18)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7.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9)“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我局通过规范办文、办会制度,要求我局各股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目前,我局各股室办文单已全部增加了公开属性;要求局出台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要求各股室在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需上网公开。
(20)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积极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探索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21)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局根据我县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逐步形成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体系,逐步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和内容。
(22)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建议提案,做到及时回应关切,切实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墙公开,全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数61份,历年累计373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4.行政许可类信息26条;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6.发展改革政策动态1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泰宁县政府门户网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上级发改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及时进行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带头分析形势、阐释政策、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我局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政策解读方案,于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政策文件作出解读。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截止12月,我局公开政策解读文件共计19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印发了《泰宁县发改局关于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工作的通知》等,并配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紧急信息重大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发改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发展和改革舆论环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情况
2018年,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已答复0件,待答复0件。其中网上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0件,当面申请数0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4.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内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交流,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的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局工作的动态。
3.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4.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见附件)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5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1 |
37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1 |
37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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