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6-01-16 10:0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12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宁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平台,重点公开内容包括: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经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转移支付情况、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进行细化公开。按要求组织并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公开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精准性。

(三)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四)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及时发布财政重要工作进展、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泰宁县财政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三级审查”工作流程:承办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形成“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二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拟制公文、政策文件时明确公开属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提升栏目导航清晰度和检索、浏览便利性。二是加强平台安全管理和日常监测,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但仍有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重点领域深层次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信息、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干部参加上级部门培训;建立健全工作交流机制,鼓励各科室工作人员相互学习、借鉴经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泰宁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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