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财政局 时间:2023-01-16 17:13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和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1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建立好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2021政府决算及2022年政府预算,同时按季度及时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开。为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务资金的透明度,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情况进行公开。

3、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采购结果以及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的考核结果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泰宁县财政局未收到受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保密审查,做到信息“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认真核实信息来源,审查信息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为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满足群众对于获取信息、政策咨询、办事等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工作,并督促各相关股室抓好落实和推进,形成协调联动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架构,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工作的开展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且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改进不足,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进一步梳理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关于政府信息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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