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财政局 时间:2021-01-14 16: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泰宁县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宁县财政局(电话:0598-78321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措施,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积极做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通过泰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本局的各类政府信息46条,涉及部门预决算、减税降费、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财政多方面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要求各股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可发布上网。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一律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三是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在“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方面,公开发布2020年度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局办公室设为日常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及时公开全县财政收支等情况。按季度主动公开县本级预决算信息,包括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预算收支等情况,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和相关的财政涉企优惠政策。

3、推进重点领域建设公开。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疫情防控、减税降费、重点民生支出等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和公开范围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方式、途径还不够广泛等。   

2020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发布、及时沟通、精准报送、按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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