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宁县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特编制泰宁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等七部分内容,统计数据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档案法》、《保密法》、《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考权,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二是健全机制。指定一名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操作。对各股(室)需要公开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搜集整理,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三是及时整理公开项目。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进行整理,方便查询和归档,形成了规范的信息索引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推进“五公开”情况。1. 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共编制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权利其他、行政强制等事项类型共81项。根据部门职责,责任股室负责具体责任事项。2.公布审批事项清单。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核发定为本局审批事项,为即办事项由会计股负责,实行零收费。本年会计年度办理95件。3.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县本年财政收支预算议案、部门决算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在政府网,供市民查阅,了解县级基本财力状况。已发布15份稿件。4.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亮点事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政务网发布泰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强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对违反规定行为,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正式文件已发布并执行。二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1. 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 全年政策解读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政务网发布《关于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空调设备采购参照三明市定点协议采购的有关通知》等文件,包括需上网设备采购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严格按照具体相关政策执行。2.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审议下文,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县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会议费等文件的发布。三是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指派一名人员将本局重要政策解析及时发布在政务网。2016年度共发布15篇政务信息。四是平台渠道建设情况。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新媒体,并定期更新情况。本局设立QQ腾讯、新浪微博等各种渠道定期转发解读本县有关方针政策及宣传旅游营销等方面知识。每种渠道每月按上级要求转发条数,其中新浪微博及腾讯微博转发数至少20条,微博博客转发数至少2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相关咨询及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宣传不够广泛;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相对比较狭窄。
改进措施: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梳理和界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灵活多样;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泰宁县财政局办公室
公开负责人:黄文婷
联 系 人:林 海
联系方式:7832122
电子邮箱: fjtnlh@163.com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17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17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泰宁县财政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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