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市两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5〕70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批复》(泰政文〔2025〕3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泰政办规〔2025〕3号)。
二、主要内容
(一)计划分解
根据全县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等前期摸底情况,将订单粮食计划数量分解到各乡(镇),其中杉城镇1600吨、朱口镇3950吨(含早稻500吨)、上青乡520吨、新桥乡220吨、大田乡320吨、下渠镇1005.98吨、开善乡670吨、梅口乡420吨、大龙乡340吨。
(二)补贴资金发放
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标准统一为240元/吨,根据省市县三级订单数量,直补资金共217.10352万元,分别为省级112.8万元、市级52.46352万元、县级51.84万元。
(三)政策要求
储备订单粮食必须是当年产早中晚籼稻,以省内2025年生产的国标(GB1350-2009)三等籼稻谷为标准品。根据我县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基础上,与省、市粮食收购委托单位共同确定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公开挂牌收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泰宁县粮储局 电话:0598-783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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