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泰宁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持续推进2025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5-26 17:53

  一、背景依据

  为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经研究决定,持续推进2025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

  二、目标任务

  2025年,继续把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作为推进工作的任务目标,不断扩大计生家庭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计生家庭得到保险保障和关怀。通过“多元化”出资,即通过政府出资、单位出资、家庭自愿等筹资投保模式,全县力争完成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任务指导数60万元。

  三、主要内容

  1.投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为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金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投保对象实行自愿投保。

  3.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人寿保险公司 刘凤丹

  联系电话:1525984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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