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4-09-13 09:31
一、修改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打造招投标领域最优营商环境。
二、修改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三、修改内容
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含有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政策文件。
四、修改结果
停止执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规〔2023〕7号)中“第五点第16条”关于“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对信用综合评价分高的龙头企业,可予以减免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发改局,联系电话:0598-783215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