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10-30 11:06

  一、制定背景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泰宁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泰宁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宁县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泰宁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组织体系

  泰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是泰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泰宁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组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风险分析可导致泰宁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二)监测。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三)预警预警信息发布。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对应报告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县电力应急办报告。

  (四)响应分级。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

  (五)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县电力应急办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强化应急救援保障、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信息发布、组织事态评估。

  (六)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六、范围期限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泰宁县工信局

  联系电话:0598-78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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