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8-25 23:58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与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预防和控制疫源疫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泰宁县县区域内,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规定禁猎行为及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等。规范在禁猎区内,禁止猎捕以及从事其它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更好的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以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优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福建省林业厅于 2016 年底印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废止鸟类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闽林〔2016〕32 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协调辖区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名义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公告。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泰宁县县区域内,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规定禁猎行为及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等。规范在禁猎区内,禁止猎捕以及从事其它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更好的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

  三、主要内容

  包括划定禁猎区、明确禁猎期和禁猎对象、对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限定。违反本通告,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及其他妨碍《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监督举报

  县林业局:0598-7832401

  县森林警察:0598-783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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