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四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2-04-08 11:29


从政策出台背景、政策主要特点、政策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今年3月中旬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泉州、厦门等地区以及三明市永安相继出现疫情,市场主体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冲击。为此,我省3月份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分工方案,提出了43条政策措施,紧接着44又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同时,我市积极应对,于328日率先制定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33条措施》,为市场主体“输血补气”,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基本盘。

我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有序,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27条、落实“六保”任务44条等政策措施,着力为企业减轻负担、支持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328日制定印发了《泰宁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任务分工方案》(泰政办发明电〔20229号),提出46条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在结合省市《33条措施》及县里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6条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泰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四十一条措施》(泰政文〔202218号,以下简称41条措施》),加快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政策主要特点

41条措施》主要有方面特点:

一是覆盖面广。41措施》政策范围涵盖了农业、工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住宿餐饮业、交通物流业等10个行业和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政策内容包括了金融信贷、税费优惠、减免房屋租金和不动产登记费用、降低企业用地用工成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措施。

二是含金量足。41条措施》条条都是“干货”,既有省上、市里惠企政策,也有结合我县实际,自行研究制定的措施;既有政策支持,也有资金补助,《41条措施》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共涉及资金约5700余万元。

三是针对性强。在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征分门别类研究制定纾困扶持措施。从纾困对象看,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行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比如:允许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外摆经营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从纾困内容看,紧盯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多项针对性强的政策实招,特别是泰宁作为全市旅游龙头,紧盯文旅康养行业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促进体育消费、鼓励影视剧组拍摄等补助政策。从纾困期限看,政策效力时间重点聚焦在今年的、三季度,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1031日。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三明市33条措施方面

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普惠性纾困政策。共12条措施,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落实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减免房屋租金、强化用工保障、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用地成本、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用、补贴企业防疫消杀支出。比如,7条减免房屋租金2022年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房屋,当年减免4月至6月三个月租金。

第二部分是推动农业扩种增产的纾困政策。共2条措施,包括加大种粮补助、助力林业产业发展。比如,第15条助力林业产业发展:对2021年被评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单位每家给予奖补8万元,对列入省级家庭林场标准化建设的每家给予补助10万元,对新造林(含松林改造提升、森林景观带建设)每亩补助200-2000元,对列入省级林下经济的项目按投资额度的40%予以奖励。

第三部分是支持工业增产增效的纾困政策。共6条措施,包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技改提升、加强梯度培育、支持开拓市场、强化用电支撑、支持平台建设。比如,21条强化用电支撑:对二季度购电量超过1500万千瓦时的中小企业(不含自备电厂),按企业二季度购电量超过2021年第二季度购电量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部分是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的纾困政策。共5条措施,包括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实施民办幼儿园补助、扶持应急保供企业。比如,第29条实施民办幼儿园补助:给予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由每生每年600元提高至750;第33条扶持应急保供企业:对全县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的大型商场、超市,符合工信部门标准要求的,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的资金补助。

第五部分是扶持房地产建筑业健康发展的纾困政策。共2条措施,包括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比如,第34条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信用优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22年内可申请按月提前支付次月形象进度工程款、材料款等款项,试行信用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控股公司(母公司)可抵顶不高于保函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抵顶额度不高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0%

第六部分是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的纾困政策。共3条措施,包括减免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增加城乡公交政策资金支持、保障货运顺畅高效。比如,第37条:增加2022年县级公交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县城乡公交企业承担政策性和公益性运输保障任务

第七部分是优化提升服务保障的纾困政策。共3条措施,包括持续深化“五办工作法”,强化用地供给、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比如,第40条强化用地供给: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可按上一年度本地用地审批总数的50%先行预支计划指标、报批用地,往年剩余计划指标按规定备案后允许结转使用。

(二)泰宁县新增政策方面

泰宁县新增8条措施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注重文旅经济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作为泰宁支柱产业,特别出台包括促进旅游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鼓励影视剧组拍摄等3条措施(涉及242728条);二是注重粮食生产安全,在三明市出台加大种粮补助这条政策基础上特别新增加大粮食生产销售补助,促进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发展(涉及14条);三是注重扶持做强企业,特别新增加大培育工业、服务业、商贸企业扶持力度等3条措施(涉及193132条)。

泰宁县新增8条措施方面解读:

14条加大粮食生产销售补助。对双季早稻连作种植水稻的每亩补助50元,对连片种植大豆面积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米业加工企业与种植户签订“泰宁大米”种植协议,并收购主推品种干谷400吨(湿谷500吨)、干谷800吨(湿谷1000吨)以上的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对米业加工(或农业)企业在三明、福州、厦门、上海等省内外市区大型超市设立“泰宁大米”专柜和独立门面,年加工优质泰宁大米2000吨并销售优质“泰宁大米”1500吨以上的给予补助15万元。

19条鼓励工业企业入规。对第二季度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补助2万元;对第三季度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补助1万元。

24条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对县内旅行社到县外市场召开旅游同业推介会的,50人以上、100人以上分别给予每场1万元、2万元补助;对县内旅行社组织的300人以上、游览三联点及以上、在泰宁住宿一晚的主题旅游活动团队,按100/人给予广宣补助,单个主题旅游活动补助不超过5万元;减半收取导游年审和培训费用。

27条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对在我县举办的县外参赛人数不低于200人、投入资金不低于10万元、经县文旅局和财政局认定为重大赛事活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分别给予不高于50%40%30%的赛事活动经费补助,单个赛事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8条鼓励影视剧组拍摄。在泰宁注册登记、取得影视作品备案登记的影视企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30日前来泰拍摄的影视拍摄项目,除享受现有影视政策外,再给予影视作品置景费、转场费补助,杀青即补。其中第一出品方每部作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非第一出品方每部作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30条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师生数,同等分配相应数量的防疫物资,每个民办幼儿园安排一名责任督学每周定期入园开展疫情防控指导服务。

31条大力培育服务业商贸企业。在兑现现有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第二季度新入规的服务业企业、新入统的批发、零售企业,每家再给予奖励2万元;对第二季度新入统的住宿、餐饮企业,每家再给予奖励0.5万元;对第三季度新入规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再给予奖励1万元。

32条加大服务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已入规服务业企业,在兑现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截至20225月底,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25%(不含25%)的给予奖励补助2000/家,同比增长25%-40%(不含40%)的给予奖励补助3000/家,同比增长40%以上的给予奖励补助5000/家;截至20228月底,对已入规服务业企业,延续实施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奖励政策。

41条措施》出台后,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通过释放政策红利、我们将加快政策兑现,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增强韧劲、提振信心,全力营造我县稳增长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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