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泰宁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9-02-20 10:07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闽教基〔20188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明政办〔2016102号)、《三明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初〔2018287),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有效扩大,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水南小学培智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基础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推进特殊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信息化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得到充实、结构更加合理、素质能力明显提升,特殊教育改革持续深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方案》主要从完善教育体系、加强条件保障、提升教育质量等几个方面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持续深化特殊教育改革。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一是落实教育安置工作。加强对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二是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统筹安排水南小学特教班和普通学校以及社会力量等各方面教育资源,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推动残疾幼儿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早教育。二是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三是扶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残疾人教育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统筹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发展资金,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四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及时拨付省级财政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用好省上补助资金,配备资源教师,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2019年,完成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下渠镇中心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2020年,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均建设1所随班就读基地校,配备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教职员工编制。县编办要会同县教育局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特殊教育不同类别,制定出台特殊教育编制细化标准。二是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加大培训力度,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全方位打造我县特殊教育名师队伍。三是提高特教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四是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在职称评聘等要单列特殊教育专业和申报名额,待省级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职称评聘评价标准后,对特殊教育教师在教学、康复、管理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均予以认定,打破学科限制,鼓励特殊教育教师全科发展。

(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以《三明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等为抓手,强化特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开发各学段不同残疾类型学生教育康复校本课程,完善各类课改配套资源,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应用。三是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指导,定期开展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提升管理等方面的教研活动。四是建立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研究制订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新生入学时就要为其建立成长记录档案,每学期由任课教师、医生或康复教师及家长共同进行一次评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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