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10-12 09:47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8〕86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泰政办〔2018〕76号 )

二、总体要求

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总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推进健康泰宁建设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1)健全外部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政府与医院之间的责任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二是健全公立医院投入和补偿机制。明确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三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自我管理、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体系。五是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健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六是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收入、中小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2)健全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通知》,2018年底前县总医院(中医院)要依法制定章程。医院章程要包括医院性质、办院宗旨、功能定位、办院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应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利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在制定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3)强化县总医院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县总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配齐配强党委领导班子,发挥县总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大力加强党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4)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协同配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内容,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明确目标、细化分工、抓好落实。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县医管委、医改办要建立定期专项督导和通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以结果为导向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顺利推进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放权,鼓励地方锐意进取、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促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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