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3-13 16:29
1.制订《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185号)的部署要求,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2.我县推行“路长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3我县推行“路长制”的工作目标有那些?

2018115日前,成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办公室并挂牌,三级路长到位,做到层层有机构、层层抓落实,形成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315日前,全县乡(镇)的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到位、完成培训,并全面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机制化和常态化,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4.我县推行“路长制”的组织形式有那些?

我县“路长制”主要有以下3种形式:

1)县、乡(镇)、村三级路长。以县级为单位,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的原则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2)组织协调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县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安监、旅游管委会和公路等相关部门分管农村工作领导为成员。同时,县级组建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问题处置。

3)乡村道专管员。县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

5.我县各级“路长”有什么职责和要求?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第一负责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2.乡(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路长由乡(镇)主要负责

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建制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乡村道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季度考核、乡(镇)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县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县道工程实施。

县级设立路长办公室挂靠在县交通运输局。

乡(镇)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

(三)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县路长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管养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县发改局: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县农村公路路网建设规划的发展战略,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2.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3.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县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到位。

4.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审批费用;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用地审批,严厉打击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土地、擅自挖沙取石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5.县环保局: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审批费用。

6.县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配合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

7.县交通运输局: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水平与养护管理成效;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协管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活动;统筹要素投放,优化农村客运网络布局。

8.县农业局:加大公路沿线巡查力度,确保农田与公路基础设施不受破坏,做到路田分家,避免因农业生产给农村公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县林业局: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林业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审批费用;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县水利局: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水保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审批费用;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

11.县安监局、道安办:加强对道路安全的监督管理,针对辖区道路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报并监督落实整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12.县旅游管委会: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合理设置公路沿线旅游服务设施。

13.泰宁公路分局:对普通国省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

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乡(镇)和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14.杆管单位:国防光缆、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水、燃气等杆管单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应事先报路政管理部门审批;鼓励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6. 我县“路长制”是如何实施管理的?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乡(镇)路长安排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密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乡(镇)路长交办的事项,各乡(镇)、村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及时转相关责任单位办理。

3)督查:问题交到责任单位办理后,“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通报:“路长制”办公室适时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7我县“路长制”主要包涵那些内容?

(一)干净。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

坡范围内的堆积物。

(二)整洁。加强对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相应责任人进行有效处置。

(三)安全。严禁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盖永久性建筑物(公路红线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疑似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及时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擅自新增平交道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四)有序。禁止在路基有效范围内摆摊设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五)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严禁私自砍伐行道树,适时对公路行道树、绿化植被浇水、除虫,及时对枯死树木进行置换。

8.我县对“路长制”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1)全面公告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

2)加强协同配合。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3)严格督查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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