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民政局关于 开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 “光伏+养老”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18 17:06 来源:泰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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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民政局关于

开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

“光伏+养老”试点工作的通知

开善乡肖坑村、洋坑村、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为解决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资金不足问题,推进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可持续运营,我局决定结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推行“光伏+养老”新模式,实现以院养院。

一、“光伏+养老”试点村。2017年选择开善乡肖坑村和洋坑村2个村作为试点。利用这2个村建设的光伏发电站的发电收入来贴补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资金不足。

二、运作方法

两个试点村每年要从光伏发电所得收入提取10%作为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经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资金管理。两个试点村要建立专门财务科目,每年年底电费结算后,及时按比例足额提成,并做到专款专用。

2.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局要定期深入到两个试点村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提成到位,使用到位。

3.加强项目维护。两个试点村要强化光伏电站日常维护管理,保证光伏电站正常发电,发挥效应。

泰宁县民政局

2017年6月12日

抄送:开善乡人民政府

泰宁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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