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表

日期:2017-06-15 08:55 来源:泰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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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泰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落实情况表序 号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具体事项统计数据(1-6月)备 注1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对象253户357人,发放城市低保金77.38万元。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2元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对象686户1499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71.77万元。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30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对象238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39人,发放救助供养金87.06万元。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三档,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依次为人均561元/月、608元/月和777元/月,农村集中供养标准依次为人均600元/月、730元/月和932元/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对象2人,其中分散供养2 人,发放救助救助金0.94万元。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三档,城市分散供养标准依次为人均701元/月、870元/月和1040元/月,农村集中供养标准依次为人均841元/月、1044元/月和1248元/月。临时救助全县共临时救助86户327人,共发放救助资金34.2万元。《泰宁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22号文件),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7元的标准筹集,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全县累计医疗救助436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73.89万元。《泰宁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23号文件),将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员生活补助为2637名重度残疾发放生活补贴79.73万元,为2550名重度残疾发放护理补贴91.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减灾救灾2016-2017年冬春救助全县发放救灾大米57.12吨,食用油1084桶,棉被2050床,毛毯388床,全县农村住房灾后重建71户,发放灾后重建住房补助金160.5万元,发放受灾群众、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越冬生活补助金10.72万元,下拨各乡镇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0万元2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社会组织登记全县共登记182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72家,民办非企业10家。

泰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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