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 “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1-08 10:08 来源:泰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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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救灾救济股、县救助管理站:

冬季已至,为切实做好寒冬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确保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和城乡孤寡、空巢、五保特困老人安全过冬,近日,根据县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春节前夕在全县范围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泰宁县2015年“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泰宁县民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泰宁县2015年 “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为确保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和城乡孤寡、空巢、五保特困老人安全过冬,特制定泰宁县2015年“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全面排查,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乡(镇)民政办要对辖区范围内(含6个社区)孤寡、空巢、五保特困老人进行全面摸底,详细了解困难群体家庭生活情况。县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管、社区居委会、环卫所联系,全面摸清长期滞留我县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情况。各乡(镇)民政办要将孤寡、空巢、五保特困人员调查摸底表于12月25日前上报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二、分类救助,确保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救灾救济股、县救助管理站要按照困难群体类别进行分类施救。对城乡孤寡、空巢、五保特困老人主要给予粮油、棉被、衣物救助;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实行上街主动救助或引导到救助站进行短期安置救助。救灾救济股、县救助管理站要按照各类受助人员情况,于2016年1月5日前及时采购好各种救助物资。各乡(镇)民政办要积极配合救灾救济股在1月15日前将救助物资及时、准确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

三、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局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广电部门联系,积极做好“寒冬送暖”专项救助措施宣传,使受助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同时要广泛动员园林环卫职工、交通协理员、公交出租司机、社会爱心人士等参与救助服务,鼓励其做好信息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专项救助结束后,各乡(镇)民政办、救助管理站和救灾救济股要及时将专项救助情况总结上报局办公室,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 乡(镇)孤寡、空巢、五保特困人员调查摸底表

2. 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人员专项救助统计表

3. 乡(镇)孤寡、空巢、五保特困人员 “寒冬送暖”专项救助物资发放表

 

 

泰宁县民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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