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入明人员网上预登记的通告

日期:2020-02-10 14:00 来源:泰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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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实施入明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通过高速、国省道路、机场及火车站入明人员,应通过微信扫描“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二维码附后)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

  二、抵明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三、所有入明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执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配合!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起施行。

 

 

  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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