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履职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6 08:42

今年上半年,我办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人防系统实际,以“创优良工程建设、建一流指挥网络、树良好人防形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所管辖区内利用防空地下室开展商业活动的场所(如停车场)和在建人防工程开展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汛期)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使用;人防工程出入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措施、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情况;消防栓和水源、电源和安全用电情况(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等。

二、检查情况

(一)已建成人防工程情况

大部分使用单位及个人与消防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遵守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停车场内消防设备设施齐全,都按照要求装有消防喷淋、消防报警、灭火器等设施,设备设施均符合规范要求,并能正常使用,未发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部分人防工程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和灭火器失效,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问题。

(二)在建人防工程情况

对我县目前在建的6处人防工程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工地上的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性建筑。经查,多数人防工程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责任人,按要求配置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临时性建筑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堆放危险物品的现象。少数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通道,部分施工现场电线裸露,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并加以了跟踪落实。对重点防火单位,我办还派了专人负责,要求各单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把消防责任人的名单、电话号码公示。规定各单位消防责任人员每周至少开展两次自查,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人防工作使用不出现任何问题。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单位及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通过此次检查,消除了人防工程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半年的消防安全使用工作,我办将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和安全技术规范,提高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做到有备无患,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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