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谢昌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12-07 09: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谢昌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洪清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郑丁贤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郑春花同志兼任县公务员局局长;

应旭棠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卢远宽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肖九明同志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黄世权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城建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正鹏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邹炎宝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江立新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卢芳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德雄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堪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观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戴权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郑世雄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一中校长;

李健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杨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城建国土联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文英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小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雄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罗金平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江秀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饶跃奇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谢瑶行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杨明选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叶德松同志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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