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县科技局 时间:2017-04-10 04:17

关于举办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泰科【2017】2号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促进旅游商品科技创新,创建泰宁旅游商品品牌,助动泰宁旅游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

一、申报条件

(一)参赛对象:

国内外工艺美术界、艺术界、有关院校师生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创作设计人员,以及社会有志从事旅游产品设计、创意的有关人士均可以单位、个人或自由组合的名义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以实物为准,并另附简要文字说明,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

2.所有参赛的作品必须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1日—2017年9月30日

4月3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

5月31日前为参赛作品提交阶段

6月10日前形式审查,入选作品公示阶段

6月25日前为网络评选、专家评审阶段

6月30日前公布大赛结果

9月30日前作品展示阶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方:泰宁县科学技术局、泰宁团县委

协办方:茶香金湖、丹霞创客、文创空间、青年创业协会

四、评选方式

采取网络评选和现场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评选。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形式审查及入围公示之后,进入网络评选,网络评选以微信投票为主。网络评选占总分值40%。

(二)现场评选。由业内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采用百分制评分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对参赛的作品进行独立打分。在由专家、学者评审委员会集中讨论的意见,由评委对入围的候选作品进行综合评议,作品按综合评议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奖项。现场评选占总分值60%。

(三)获奖的作品将获得“最美泰宁”旅游伴手礼暨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颁发的奖金和证书。

五、评选标准

(一)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具有鲜明的泰宁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

(二)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四)艺术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可行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六、奖项设置

(一)在所有征集的作品中由业内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选,产生各奖项。

(二)旅游伴手礼及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十名。

(三)获奖作品将作为泰宁县重点推介的旅游商品对外交流和宣传推销。

七、成果展示

大赛获奖作品在泰宁文化创作基地进行线下展示,同时以电视、网络、微信形式进行线上展示。

八、有关要求

(一)参赛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申报表》(附作品)。

(二)参赛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832133 联系人:江清平。电子邮箱:fjtnkjj@126.com

附件:

1、《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2、《评选标准(百分制)》

泰宁县科学技术局 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宁县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第二届“最美泰宁”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参赛单位或个人

参赛商品名称

联系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身份证号码

作品设计说明

备注:

1.介绍作品创意构想、作品的材质、工艺以及市场销售情况的预测和展望等。

2.每件参赛作品填写一份

附件2:

评选标准(百分制)

1、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融合景点)。具有鲜明的地方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20分)、

2、地方性:具有泰宁题材,原材料的元素特点。(20分)

3、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20分)

4、艺术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20分)

5、可行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20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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