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2-05 08: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授予大田乡等4个乡镇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乡镇”称号、交通局等4个单位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晶光电等4家企业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称号、童凤琼等15名同志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再创新佳绩。同时,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构建“平安泰宁”“和谐泰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6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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