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校(园),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
现将《泰宁县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将此方案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宣传,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出谋献力。
泰宁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泰宁县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奖励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精神,为使我局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 堃
副组长:林有生
成 员:陈一兵、江贵珍
李树荣、邱在录 各校(园)长
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全县教职工宣传我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目的意义。鼓励全体教职工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发动境内外亲友来我县投资项目、兴办实体和提供投资信息。
2、做好联络客商工作。积极向客商推介招商引资项目,主动把项目介绍给有关部门或合作者,促成签约。
3、督促有签约意向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人加强与客商的联络,积极做好工作,促使意向升格为合同。
4、帮助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早日落地,投资到位。
5、协调有关部门兑现好各项优惠政策,为外来投资商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三、奖励政策
乡镇教师个人完成县教育局招商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可免试调入城区学校工作,每个项目仅限1人,此类进城教师每年仅限2人。
原泰教〔2008〕74号文件废止。
泰宁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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