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5-06-15 11:26

县直各校(园),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

现将《泰宁县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将此方案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宣传,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出谋献力。

泰宁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泰宁县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奖励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精神,为使我局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 堃

副组长:林有生

成 员:陈一兵、江贵珍

李树荣、邱在录 各校(园)长

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全县教职工宣传我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目的意义。鼓励全体教职工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发动境内外亲友来我县投资项目、兴办实体和提供投资信息。

2、做好联络客商工作。积极向客商推介招商引资项目,主动把项目介绍给有关部门或合作者,促成签约。

3、督促有签约意向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人加强与客商的联络,积极做好工作,促使意向升格为合同。

4、帮助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早日落地,投资到位。

5、协调有关部门兑现好各项优惠政策,为外来投资商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三、奖励政策

乡镇教师个人完成县教育局招商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可免试调入城区学校工作,每个项目仅限1人,此类进城教师每年仅限2人。

原泰教〔2008〕74号文件废止。

泰宁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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