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基本情况
2020年1-12月份全县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信访275批387件次,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36批77人次,网上信访218件,占比79.3%,信访件平均办理天数11.4天,一次性办结率98.2%,重复信访率13.4%。
信访三率: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信访部门群众满意率97.3%、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99.2%、参评率97.5%,
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单位的信访问题33件,占91.7%。我县无进京非访,,全年无群众到省、市集体上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信访局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年初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将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督促局干部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系统学习了《行政法》、《信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法律意识。全局坚持普法学习、学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列进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兼顾安排,保证学法质量。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泰宁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情况
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努力推进法治信访,一是在程序上启动了信访终结制。针对出现的信访申诉权利的无序行使甚至滥用现象,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将法律作为信访评价的最高标准,建立和采取信访终结机制,有效阻断无限制的上访。今年以来已对于3件经过司法程序最终作出裁判的、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的涉法涉诉信访件,不让信访者再通过信访渠道重启程序,再起诉端。二是弘扬“枫桥经验”,在结构上建设好“信访评理室”。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群众信访诉求新变化新特点,建立“党政主导、信访部门主抓、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信访评理室”。目前全县县、乡(镇)、村(社区)3级信访评理室已全部建设到位,采取“现场评理、流动评理、上门评理、视频评理、提级评理、派出评理”等六种模式,将第三方社会力量引入信访工作,不断完善了信访评理平台功能,减轻了越级上访的压力,逐步形成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通过“信访评理室”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诉求,避免和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信访评理151件,化解矛盾纠纷144件。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情况
县信访局在疫情期间,积极采取预防化解防控措施,确保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一是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抓好信息收集、研判。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访信息收集、“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期间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得到答复。二是密切关注涉疫信访问题及各行业复工复产引发的信访问题。关于疫情的信访件均在2小时内转办、24小时内给予群众答复。同时,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县信访局开设“线上评理”平台,运用线下取证、线上调解的方法成功解决了一起房产产权分割矛盾纠纷信访件。三是在疫情期间根据市局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县创新多种办公模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来电来邮等渠道,做到“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减少在信访接待场所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暂停群众来访接待,后期逐步恢复来访,畅通渠道,便利群众。截至目前,泰宁县属于无疫区,我县无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信访情况,餐饮、旅游等行业正在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逐步复工复产,暂无风险。
五、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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