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1-03-03 11:30

根据泰宁县委依法治县办文件要求,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根据《泰宁县发展和改革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参照市发改委权责清单制定我局权责清单,县委编办、司法局等部门审核后公布,依法明确县发改局权责事项共146。按照县委编办《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审核,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精神,对我县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按照“非进即入”原则,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和违规另设市场准入审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与承接工作,2019年以来,共承接上级下放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五办工作法”,全面推广一窗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完成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办事大厅任务,完成“e政务”自助服务设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公安、人社、医保、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设备,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组织相关单位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决定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49项并对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3.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简报、微信群、LED屏等载体,多层面、全方位地面的进企业、民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全方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规范清理。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牵头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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