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统计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20-04-10 14:59

  2019年,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2019年泰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泰委法办〔2019〕2号)和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实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平安泰宁、法治泰宁建设提供统计保障。

  一、工作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为成员,从事法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计划(重点),明确工作任务。

  (二) 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1.突出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学习引导。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批示精神与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年报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多次组织了传达学习,教育引导统计专业人员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2.突出提升工作能力,抓好业务钻研。一是夯实业务基础。要求专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加强统计专业知识的钻研,熟悉掌握统计业务流程、技能要求,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从严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结合推进“五比五晒”工作,坚持召开经济运行月度协调分析会,着力强化统计专业人员对数据成果的分析研判,提高统计人员预警分析能力。二是加强业务交流。一方面通过加强统计专业人员工作探讨和业务交流,进一步巩固和丰富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结合工作需要,对部分专业人员适时调整业务工作,拓展专业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力求做到“一专多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一套表“四上”企业专业人员参加上级各种业务会议和培训班学习,着力提高我县统计人员业务实操水平。通过召开业务讨论交流会、年报工作布置会等形式,详细讲解统计业务要领,提高乡镇和企业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3.突出提升数据质量,抓好监督指导。一是加强基层考核。坚持将乡镇统计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工作年度考评内容,扎实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部门沟通。通过统计业务联席会、数据分析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统计、发改、经信、商务等职能部门日常沟通交流,共同推进部门统计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及省、市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今年全县开展了“四经普”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重点抽查了5个普查小区,涉及法人单位60家、产业活动单位1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今年对2个乡(镇)12家企业依法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立案4家,警告并处罚金4家,罚款金额8500元。

  4.突出提升法治环境,抓好法律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数据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常态宣传。12月4日,召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的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和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推进我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进一步提升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的政治站位。二是抓好专题宣传。12月2日积极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的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暨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在市民广场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设立统计法律知识咨询点、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单2000余张、宣传品2000余份、宣传袋1000余个。活动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参与,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编印到《泰宁统计月报》内,为各级领导学习统计法律知识提供有效的载体。组织相关部门领导、统计人员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今年9月份,在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县委党校中青班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辅导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主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2.县级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县、乡统计部门没有专职执法人员,统计人员身兼数职,造成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存在学而不专现象,加之人员变动时有发生,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

  3.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在统计数据上报、统计数据评估审核、规范数据上报及入库申报流程等工作中,相关法治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着力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以会代训专项培训等形式,不定期举办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水平

  2.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工作制度,完善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对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力度,规范数据上报及入库申报流程,及时、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3.着力抓好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自查、核查、督查等方法的创新,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及以数谋私等行为,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统计法律责任,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统计警示震慑作用。

  4.着力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全力推进 “七五”普法行动,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利用“泰宁讲堂”、党校培训等教育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学习培训;充分利用举办业务培训、年报布置会等机会加强统计法律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泰宁县统计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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