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20-01-09 08:28

  泰宁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重新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及时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召开全局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局党组中心组研究学习法治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民政行政执法考试,从而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民政法律法规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全局现已有7名干部职工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证》(3人)和《福建省婚姻登记员、颁证员》(4人)证书;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规范管理,按期注册、更换,做到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环境 

  一是根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解答关于城乡低保、婚姻登记、殡葬等相关政策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结合“法制宣传月”和“12.4”法治宣传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2019年以来向广大民政对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多份。 

  (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地方配套文件和实施意见,近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民政工作政策性文件,为保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泰宁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评估和清理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加强。我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定期不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评估、清理常态化,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先送县政府法制办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从源头上保证了依法行政; 二是改革“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事项。经过多轮梳理,截止目前,群众和非企业到民政部门办事事项共65项,其中3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33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实现率达100%,有效践行“为民解困、为民解忧”服务理念;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重大风险评估工作。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泰宁县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批、实施前开展评估工作。目前对2019年度民政系统3个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均在事先进行了风险评估,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地确保了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五)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低保工作已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应退尽退”,截至2019年12月,我县城乡低保对象保障1123户2122人,发放低保金967.27万元。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从2019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38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253人,发放补贴12.53万元。为204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 239.79万元,临时救助295户1034人,救助金121.94万元。 

  2.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通过转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积极推动村(居)移风易俗工作。完成全县11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的修订、完善。 

  3.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保证规范有序发展。严把登记审批工作,加大审查力度,做好社会组织领域不发生涉黑涉恶现象工作。新增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截止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94家,其中社会团体1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年检,要求社会组织将党建内容写入章程。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X”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求上交整改报告。今年共检查社会组织25家,其中社会团体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上交整改报告7份,移送1条线索至县纪委。 

  4.专项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养老事业蓬勃发展。我县现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家、乡镇敬老院6家,共计床位数1000余张,逐步建立起了城乡区域联动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截止目前落实周末无休办公制度,全年共规范办理婚姻登记1625条,其中结婚822条,离婚349条,补领婚姻登记证454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例。完成存量证照转化电子证照36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1983年婚姻登记历史信息补录,共完成信息录入4157条;三是大力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及乱埋乱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排查违建墓地14座,通过植树绿化、迁坟等方式已全部整治到位。四是加强地名界线区划管理。按时开展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完成5条乡级界线内外业联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民政系统服务对象人多事杂、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民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程序尚不完善,执法人员法律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日常法制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衔接尚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三是民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涉及社会层面广,化解手段有限,与县里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有待加强。 

  三、2020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年”,也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年。县民政局将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努力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积极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泰宁县民政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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