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5-18 15:09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2528日举行,具体时间以面试通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和内容

面试资格复核对象详见2022年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主要对入围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复核时间为2022523日(正常上班时间);第二阶段为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阶段,截止时间为2022524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众诚劳务派遣办公室

温馨提醒: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98-7830288),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资格复核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各位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填写《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准考证;

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2)以双学位、双专业的第二学历(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可查验信息。

3)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为便于快速审核,请持上述学历(位)考生提前做好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相关有效书面材料。

4.财务岗位需要3年及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由原从事会计岗位工作的单位提供的岗位工作经验证明。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编制内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结合所报考岗位条件,备齐复核材料,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因故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带齐复核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办理资格复核手续。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到现场办理面试资格复核手续时,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主动出示动态“福建健康码”及“行程卡”,配合防疫检查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措施。

3.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参加第一阶段资格复核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523日下午530前将书面放弃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附件4)送至泰宁县众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或拍照发至邮箱hxrcjlfb@163.com。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复核工作于525日前完成。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和其它材料,以及通过隐瞒个人工作经历等条件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察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招聘人员考试。

6.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通告将在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温馨提醒:请考生密切关注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发布的通告。

特此通告。

 

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泰宁县众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2517

 

 

附件12022年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放弃声明

 

 

 


 

附件1

2022年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试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分数

排名

备注

文员

01

228080018

肖仔琴

78.3

1

 

228080066

宁媛

75.1

2

 

228080020

邓丽芳

74.2

3

 

财务

02

228080001

廖艳琴

56.2

1

 

228080003

杨丹

56.2

1

 

228080002

廖丽敏

55.2

3

 

 

 

 


 

附件2

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招聘
人数

 

笔试成绩及名次

成绩:分;

名次:第名 

复审项目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考生对应信息

最高年龄

周岁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生源地

(户籍地)

 

 

工作年限

 

 

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复核人签名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栏请根据所报考岗位各项条件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岗位具体要求请查阅《2022年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外,应在“考生对应信息”栏中根据本人所递交的各项材料,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信息,部分岗位条件无相关要求的,请填写“\”;

3.本表格填写完毕后,附上资格复审所需各种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复审。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报考单位 及岗位代码

 

个人工作

简历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组织人事

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

 

 

 

附件4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码_____________,岗位代码:。参加2022年福建省泰宁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本人原因,决定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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