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第一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精神,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6号)、《泰宁县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一批)82.97万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和“最美庭院”建设奖补。支出列“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7832778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 |
行政村 |
金额(万元) |
指导性任务 |
朱口镇 |
音山村 |
44.97 |
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 |
大田乡 |
大田村 |
30 |
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 |
县妇联 |
10个省级试点示范村 |
8 |
支持试点示范村“最美庭院”建设奖补 |
合计 |
8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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