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验收结果公示

日期:2022-01-20 15:19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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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宁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泰宁县业农村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申报指南的函》(泰农函﹝2021﹞16号)文件要求和结合我农产品加工设备建设实际需要,泰宁县新兴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该项目根据先建后补有项目建设精神,我20221月20日对泰宁县新兴米业有限公司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和有关工作人员经过听取业主汇报,现场核验加工设备数量、型号及购买原始发票金额等。项目申报补助总投资59.1万元,现验收核查确认金额总投资59.1万元,核查给予泰宁县新兴米业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4元。经杉城镇人民政府研决定对泰宁县新兴米业有限公司项目申报情况及补助结果现给予公示

 

泰宁县2021年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验收结果补助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1

多功能真空包装机

KX-5KM

1

8.8

8.8

2

智能化大米色选机

MSXC-360RS

1

30

30

3

超低速提升机

W6

3

2.3

6.9

4

配电控制

变压器

S13-400/10

1

7.1

7.1

低压断路器

NM11250S/3300-1000A,NM1800S/3300-800A

1

5

 

 

螺杆空压机及冷冻式干燥机

螺杆空气压缩机

KG-60A

1

6.3

6.3

储气罐

JY-190803A1-00403

1

空气干燥机

60AC

1

 

合计

 

 

11

 

59.1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6日

监督电话:7832149  杉城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598-7832538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左圣路24号

邮编:354400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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