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宁县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0-05-26 15:29 来源:泰宁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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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科〔20205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营造我县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根据泰委发〔20167号《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泰宁县科技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科〔20174号),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任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现将2020年我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县主导产业、突出科技创新,优先支持建有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研发机构、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项目,着力引进企业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工业领域着力加大工业“五品即饮品、食品、保健品、竹木制品、矿产品)开发力度,开展针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项目,推动县域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农林项目以发展特色、生态和高效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开展区域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适应新业态新模式、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乡村双创支撑平台,重点支持特色农业“五个一”(即一条鱼、一袋茶、一棵草、一粒种、一只鸡)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省(市)龙头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或等同以上科技成果)企业申报的项目,三明市“五新”科技重点项目。参加全国、省、市、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将列为优先支持重点。失信被执行人和欠税企业及个人不得申报。

三、指标及经费安排

本年度计划安排工业、农林项目各4项,2019年已获县科技专项计划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考虑安排支持,原则上每家企业限申报1项,项目经费安排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考核评分,分别补助12344个等级。根据《泰宁县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度安排如下:630日前,申报单位向县科技局提出年度项目申请;731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810日前,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年度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依据批文,到县科技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为鼓励企业和创业者积极向上申报科技项目和参加省、市科技成果评审、评奖,从本年度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给予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的企业项目补助(2000/个)和奖励参加省、市双创大赛、年度科技进步奖的小微企业及个人。

四、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泰宁县科技专项经费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二份,报送至县科技局办公室,相应电子材料1份发科技局邮箱。

五、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省(市)龙头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或等同以上科技成果)证书或批文其中一样的复印件。

3、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参加省、市科技成果评审、评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黄文财、江清平,联系电话:7832133

电子邮箱:fjtnkjj@126.com

附:泰宁县科技专项经费项目申请表

 


附件:

泰宁县科技专项经费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申请资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可另附页)

 

 

 

项目创新点及成效(可另附页)

 

 

县科技局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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